春风化雨:“集体协商”创和谐——内江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的实践
◇本报记者 李仁胜
从企业职工工资偏低到工资年年涨;从资源手段缺乏到建立健全完整的机制;从协商质量不高到职工积极参与;从覆盖面不广到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自2010年内江市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后,创新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 有力提升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破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大难题。截至2015年6月,全市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897份,覆盖企业4468家,占建会企业总数的91.6%,覆盖职工20.1万余人。协商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职工收入明显增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内江实践”不断完善升级。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方与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2010年,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相继作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部署。
但是,内江市在推进工作中,仍然存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全市职工工资水平仍然偏低;工资集体协商不规范、协议质量不高;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会组织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手段缺乏等问题。
对此,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协调劳动关系各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症结,广泛征求意见,召开联席会讨论,三方(四家)联合出台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试行办法》,成为全国首创。
经过五年的探索,并逐步深化,形成了以“考评定级、分类管理、协调联动、规范运行、社会评价、结果运用”六大机制为基础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营造了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利益共创、效益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社会和谐、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
2014年,市总工会在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并被全国总工会授予“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创新成果写入了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
2015年4月,内江市总工会被四川省总工会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
党政主导,各方协调联动,合力作用发挥显著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三个推动”构建 “党政主导、三方共促、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写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等重要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纳入目标考核。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加强监督约束。
协作推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通过联合开会、联合出台有关文件、联合督导检查,共同研究推进措施和办法,在争取资源手段、完善三方协商机制等方面形成共识,合力共推。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采取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等方式,促进目标任务完成。
主动推动。市、县(区)两级总工会实行“全会动员、包干负责、双重考核、一票否决”主动推进,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切实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主抓作用。借势、借时、借力强化集体协商工作宣传力度,宣传各类集体协商工作典型。
创新推动,突出问题导向,评价体系深化完善
坚持把集体协商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始终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用创新的思路解决面临的问题,目前,已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了五轮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定,每一次评定都注重收集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在实践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深化。
2010年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合出台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试行办法》,注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突出重点。针对内江市职工人数25人以上企业中涵盖80%职工的实际,把等级评价工作定位到25人以上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二是科学定标。针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难点项目赋予相对较高分值;三是便于操作。针对多数企业没有专职工会干部的实际,尽量减少考评项目,以便企业能够实施。
2011年5月,内江市首轮等级评定结果出炉,全市参评企业727户,评为A级的141户,B级的394户,C级的192户,参评企业的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签订更加规范,内容更具体,履行更到位,质量明显提高,突破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瓶颈制约。
2012年,针对试行办法中企业等级的升降规定不全面、考评细则中工资增幅考评指标不够细化、职工满意度测评结果运用不够明确等问题,又对等级评价的相关制度和标准进行了修改,出台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突出了升降级制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的量化考评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结果运用,使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科学。
2013年,针对《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执行的权威不高的问题,又经过多方论证,制定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经四川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批准实施,成为全国首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地方标准。
2014年,为提高职工满意度测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再次创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满意度测评,问效于职工、问需于职工、问计于职工,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在第四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定中,有3户市直属企业因职工满意度得分太低由去年的A级降为B级。
2015年,针对个别企业多年不参加等级评价的实际,建立“三三三”约谈促进机制。即,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不参加等级评价的企业,连续三年评为C级的三类企业,由市、县(区)、乡镇(街道)工会分级负责,采取上门约谈、集中约谈、联合约谈三种形式,形成“基层工会依法主动要约,上级工会指导服务,经信、工商联等部门督促开展,人社部门执法监察或依法追究”的工作链。
规范运行,加强督促指导,协商质效有效提高
以贯彻落实《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为契机,协调劳动关系各方通力配合,各级工会积极作为,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运行,有效提升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
宣传培训,全面推广。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对《体系标准》的认识,组织各企业及企业工会参加《体系标准》培训,切实掌握标准要求,熟悉程序和方法,动员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深入指导,把握要求。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各方以及工会专兼职指导员,深入基层,指导企业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程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和职工满意度测评”六个重点方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据企业申报提供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自查报告、自查评分申报表以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和复函、职代会(职工大会)关于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接受回执或者审查意见书、职工总数及当年工资总额报表以及和上年度对比增长情况、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满意度测评情况等资料,严格对照《体系标准》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到企业核实了解,认真进行审定。
严格评定,运用结果。按“企业工会自查评分、工会与行政双方同意上报、县(区)三方(四家)和市总工会初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审定”的考评程序,评出A、B、C级企业。实行等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评先树模挂钩,未达到A级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不得评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省以上各类先进;未达到B级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不得评为市、县各类先进。共有3户直属企业和2名企业负责人在推荐先进时因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未到达相应等级被否决。
五年来,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并取得良好实效,扩面提质成效明显。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制率达到91.6%;职工收入持续增长,年均增幅达到14.4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全市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案件比2009年下降30.6%。
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批示:“内江创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委托第三方测评做法很好,省总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内江经验,扎实有效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权益”。
内江市构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得到了各界肯定——
该体系作为四川省六个创新案例之一,被推荐申报了“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选了内江市“2012年度十大民生实事;
北京、河北、河南、南充等省内外市级工会先后内江学习调研,或索要相关资料;
《工人日报》、《四川日报》和人民网、搜狐网等报刊网站先后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报道,累计报道达1000余篇(条),有效地扩大了社会影响。
满怀豪情干事业,借得东风续辉煌。
市总工会负责人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还需要不断探索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协调劳动关系各方,把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永不峻工的工程,通过企业、工会、职工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纵深发展,共谱和谐新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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