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局长不是买官是“表达诉求”?

攀枝花日报 2011-07-25 18:39 大字

□ 佘宗明 

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李强,打算向省公安厅某领导发“买官短信”谋求“区政法委书记”一职,却群发给了“所有中层干部”,目前已被免职。有嘉陵区纪委官员对此称,李强不是买官,而是向领导“表达了诉求”。

短信误发,意外地衍生出“自我举报”的功能来。不得不说,它跟“微博开房门”灵犀相通——都因信息传递介质误用,惹了横祸,丑事败露,官帽跌落。

当短信发送的阴差阳错,出卖了李强的买官意图,意外式反腐的词典里,无疑在“情妇起义”“家人灭亲”等之外增添了新词——“短信自揭”。试想,若不是短信发错了,卖官鬻爵的潜规则,依旧顺着“暗箱操作”路径摆弄,恐怕权力勾连再“厚黑”,也只能是天知地知了。在制度性规约乏力的情形下,利益交换,总能裹上“契合程序正义”的画皮。

可耻的不只是买官,还有当地某官员的“精辟解读”:李强不是买官,只是向领导“表达了诉求”。言下之意,买官终归是合理的诉求表述,李强之错,不在于表达内容的非正义,而是表错了对象。将买官说成“诉求表达”,轻描淡写化的说法,令稍有智识者都为之羞赧和愤慨:买官,是哪门子的权利诉求?抑或这般利益诉求,该怎样表达?

依买官是“表达诉求”的强悍逻辑,诉求表达犹如包罗万象的“筐”,什么作奸犯科,都能往里装。违章滥法的概念被抹消了,“权利诉求”却变得光明正大,成了每种不堪的光鲜外衣——以至于网友也做起白日梦:今后想升职涨薪,何难之有,大可发短信直言诉求;官员的“升官欲”都这么赤裸了,我们还捂藏个啥?

(据7月24日《西安晚报》)

新闻推荐

学生大意丢包 乘警细心寻回

本报讯(王兴报道)2月25日,西南交通大学南充希望学院的杨茗森从乘警手中接过自己大意丢失的挎包时,既高兴又羞愧。2月24日,杨茗森乘坐攀枝花至成都的K9472次列车返校上学。列车从西昌站开出后不久,她发...

南充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充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