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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合二为一”

阿坝日报 2016-10-25 00:00 大字

本报讯(实习记者邹阳肖玄记者夏姆)10月18日,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闻通气会在马尔康召开。会议就阿坝州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过程和政策规定作了通报,新的医保制度从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今年10月启动参保缴费。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均按原城居保和新农合医疗待遇政策执行,制度整合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阿坝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每人每年150元,第二档每人每年300元;扩大医保目录范围,把原新农合药品目录1200余种扩大到基本医疗药品目录2400余种;规范住院医疗待遇,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等相关指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通过差别化支付比例和起付线鼓励,引导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合理就医、就近就医,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总体有所提高;整合执行统一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州外定点医疗机构从51家扩大到300余家;配套制定医疗扶贫政策,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将个人负担控制在10%以内。

日前,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阿坝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阿坝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范围更宽,报销比例更高,充分吸收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长处,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更高,服务更加均衡。凡具有阿坝州户籍的居民,以及在阿坝州长期投资经商、务工、居住的外来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阿坝州大中专院校、高职、托幼就读的学生,均可参加阿坝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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