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村民自治模范单位8个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获表彰
本报讯(记者 陈冠霖)7月19日,记者从南充市民政局获悉,南充市4个“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8个“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日前获得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表彰。
其中,阆中市被表彰为省村民自治模范市,成为南充首个省村民自治模范市。顺庆区李家镇、嘉陵区河西镇、营山县回龙镇被表彰为省村民自治模范乡(镇);高坪区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区,阆中市沙溪街道、西充县晋城镇、南部县楠木镇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镇),顺庆区新建街道镇泰路社区、高坪区清溪街道高坪社区、蓬安县相如镇磨子西街社区和仪陇县新政镇南门社区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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