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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政府是否有权没收违建?城管局:没收楼盘有法可依

成都商报 2014-04-15 07:42 大字

南充市南部县城一幢23层的高楼,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拔地而起,因多项违法事实最终被政府没收(成都商报昨日报道)。那么,在涉事楼盘“海天云鼎”修建的一年多时间里,是否有相关部门制止?政府没收是否有法可依?

对此,南部县城管局表示,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实习记者 王超

焦点回应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

政府有权没收并处罚款

“海天云鼎”被政府没收后,引发网友质疑:虽然该项目属违建,但政府是否有权没收呢?对此,南部县城管局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目前,对该楼盘正按法定程序给予没收并处总造价10%的罚款。

四川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表示,南部县政府没收23层违法建筑的做法并无不妥,这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如果让违法者后期来补办手续,不仅让其得不到处罚,反而还能让其从中得到好处。该教授称,对于违法建筑,政府部门以前采取的手段主要是限期拆除,但是一方面拆除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有时候也没拆除的必要,没收违法建筑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这是要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月19日出具的一则《公告》显示:

“海天云鼎”项目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4条规定,从即日起,责令“海天云鼎”项目停止一切施工,禁止人员、车辆进出,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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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违建,如何拔地而起?

昨日,南部县城管局负责人介绍,“海天云鼎”项目从2012年底开始修建。那么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作为一栋违建,它是如何拔地而起的呢?

非法转让土地

蚕桑局收3万转让费

据当地政府通报,“海天云鼎”项目位于南部县南隆镇礼泉街36号、38号,系南部县蚕桑局、南部县科协原两幢四层住宅楼原址拆除后修建。

昨日,南部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蚕桑局有33户住户、科协有17户住户,国有划拨土地有2651.67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有90平方米。2008年,开发商就和蚕桑局、科协以及原住户谈拆迁,并签订了拆迁协议。2011年,住户向政府打报告,要求改建房屋;蜀兴房地产公司也向县政府打报告,已签订拆迁协议。同年,南部县政府和规委会分别出了会议纪要:该地块须在征得周边住户同意前提下,才能报建和施工,如有群众上访不立即进行处理,必须停工。2012年年底,该项目开始修建。“蚕桑局、科协以及住户,虽然房屋被鉴定为危房,需要改造,但国有划拨土地,不能因为和开发商达成了拆迁安置还房协议,就可以擅自修建,也要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负责人说。

此外,蚕桑局收取了开发商3万元,名为工作协调费,但后面有括号标注“空坝转让费”。据了解,当时在他们转让的土地中,有700平方米的空坝,这3万元就是空坝转让费。

南部县滨江街道办副主任樊浩表示,街道办曾通过解散工人、挂锁、堵商砼车等方式,多次叫停。该县城管局也两次接到报告,派人强行停工,但项目方仍擅自修建,最终23层高楼拔地而起。

小区原住户

与开发商签了改造补偿协议

昨天,南部县蚕桑局退休职工张兴(化名)来到“海天云鼎”项目部,他正在为房屋被政府没收一事犯愁。

“小区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住户们希望小区能得到改造,最后四川信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姓郑的人来到小区找住户商谈,表示愿意对小区进行拆迁改造。”张兴说,并向成都商报记者出具了与这家房产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不过,协议签订后,拆迁改造并未立即进行。直到该项目被转交给南部县蜀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9月4日,张兴与蜀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蚕桑局老宿舍改造补偿协议”。协议提到:“住房户的土地使用权变证为相应国有土地出让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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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时间 相关部门做了什么?

该楼盘属于南部县滨江街道办辖区。该街办副主任樊浩表示,他曾带人多次到现场要求该楼盘停工,并给南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置还房办、城管局多次发函,但都没能阻止该楼盘的修建。

街办多次出面要求停工

据樊浩介绍,2013年1月4日,滨江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动巡查时,发现该工地施工没有任何手续,便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后再动工。

2013年1月6日,群众打电话到街道办举报,称该工地涉嫌乱修建。随即,樊浩带领城市协管员到工地强行要求停工。然而,工地无视街道办的处理意见,仍继续修建。1月14日,滨江街道办给城管局去函,称“街道办城管办发现‘海天云鼎\’工地正在施工,不知有无手续,请城管局查处,如无手续,予以强行拆除。”

樊浩介绍,1月18日,城管局复函:已于1月16日,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强制工地停工,希望办事处继续加强监管。“但我们在1月17日还发现工地在施工,有图片为证。”

2月28日,南部县安置还房办牵头,组织规划住建局、国土局、蚕桑局、科协、街道办、蜀兴房产公司开协调会,明确该工地没有任何手续,必须停工,同时国土局执法大队介入查处。

7月26日,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给滨江街道办发函:经查,你辖区“海天云鼎”是未批先建项目,希望办事处依法查处。

7月27日,樊浩带人到现场,发现楼盘已经修了十几层。“当初刚与地面齐平时我们就在制止,现在居然修了十几层了,让我感到很惊讶。”樊浩说,他们随即锁了工地的吊车,要求强制停工。

7月28日,樊浩再次带人到现场,发现挂锁被砸,工地继续施工。随后,樊浩带领协管员堵住浇筑商砼车,阻止倒混凝土料,直到所有商砼车退场,强行停工。但樊浩等人走后,工地仍继续施工。

8月12日,街道办给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置还房办、城管局去函:我办事处采取加锁、堵商砼车、蹲守等措施,都不能阻止违法施工行为,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8月22日,街道办再次给几个部门发函,要求强力查处。

12月10日,街道办发现楼盘主体已基本完工,就再次给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置还房办去函,要求介入调查。

城管局称接到两次违建报告

昨日,南部县城管局负责人介绍,在街道办的城市管理人员,编制属于城管局,但根据政府文件规定,由街道办进行管理,对辖区的违建进行处理,只有在他们处理不下来,通知城管局后,才由城管局进行强制停工、拆除等。

“该楼盘我们只接到两次违建的报告,且两次我们都是强行停工的。”昨日,南部县城管局负责人介绍,第一次是2013年1月中旬,城管局接到街道办的函后,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并联系供水、供电部门,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强行停工。

第二次接到违建报告,是在2013年8月中旬,当时该楼盘已经修到了19楼。“我们也采取强力措施进行了停工,后来调查了解,开发商在9月份又再次开工建设,但我们并没有接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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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之后,违建如何处理?

南部县已形成了一个初步处理意见,根据容积率,将拆除8层楼。将拆除的8层楼有70多套房屋,还房户和购房户有150多户,房屋如何分配呢?对此,初步意见是肯定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初步处理意见:拆8层楼

据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委书记黄武介绍,经调查,“海天云鼎”项目现在的容积率是7.8左右,根据规划,容积率应该为5.3左右。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为了保障还房户和购房户的利益,南部县已形成了一个初步处理意见,根据容积率,将拆除8层楼。但是,整幢楼现共有房屋192套,而将拆除的8层楼有70多套房屋,还房户和购房户有150多户,房屋如何分配呢?对此,初步意见是肯定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成都商报记者昨日在“海天云鼎”楼盘施工场地看到,周围张贴着多张公告。其中《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不得在“海天云鼎”项目购房和付款的通知》提到:“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不得认购、预定房屋。已在此处认购房屋的购房户,请带上相关协议、收据和身份证到县城礼泉巷‘海天云鼎\’工地,由房管局进行登记。已交定金(诚意金)的购房户,不得再向公司或项目部缴纳任何款项。”

涉事开发商所有拟建项目均暂停

昨天,南部县房管局局长陈永建告诉记者,目前,已有绝大部分购房户进行了登记,还未登记的购房户,将会再次通知及时登记。

目前,南部县蜀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拟建项目都已暂停。“开发商所有的拟建项目都已被暂停了,等这件处理完了之后再做决定。”昨天,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委书记黄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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