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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查处劣质食品案百余件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奖励30万元

南充日报 2014-12-13 20:08 大字

●本报记者 唐甜见习记者 蒋选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年9月开始,南充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 劣 质 食 品 案 件117件,查扣劣质食品数量329公斤。

突击检查阆中市某快餐店存有过期食品

日前,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组成了联合督查组,深入九县(市、区)部分乡镇的超市、食品市场、小食杂店等场所,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督察。

11月7日,督查组的执法人员对阆中市部分乡镇的食品市场、超市进行突击检查。上午11时,在阆中市一家快餐店内,执法人员逐一对店内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时,发现储物间摆放有2袋超过保质期且未开封的果汁粉,“这两袋果汁粉的保质期是2014年2月,明显已属过期食品。”执法人员对该店一名员工说。

“我们知道这个过期了,放在柜子里还没来得及销毁,你看嘛,都没拆开过,不得卖给消费者。”该员工连忙解释。执法人员随即要求该店提供所售食品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店家始终无法拿出相关进货凭据。在接下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在一个全麦面包里发现了一只正在蠕动的爬虫。

对现场发现的过期食品,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扣留,对经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该快餐店进行了处理。

“从此次督察情况看,农村食品市场中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不同程度存在着索证索票、台账建立不规范,少数从业人员没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许可证到期未换证等问题……”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共对20个乡镇的10家超市、22家小卖店、21家小作坊、15个农贸市场、13家餐饮店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发出整改意见书36份,现场对2个批次问题食品移交当地局进行处理。

专项整治查处劣质食品案件117件

在此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采购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100%。

“将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督促检查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将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抽查食品316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16个,查处劣质食品案件117件,查扣劣质食品数量329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94件。

与此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广大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经监管部门查实,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举报奖励,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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