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码爱过
人们之所以对青春念念不忘,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有最充沛的荷尔蒙和最纯粹的爱情。我进大学的时候是在1980年代底,那时的爱情到现在,年份也着实够久远,可回忆起来,却依然历历在目,五味杂陈。
弹吉他的男人
那会儿我们学校里,没人不知道那个弹吉他的男人。一头长发松散地在脑后束成马尾,皮肤黝黑,但线条硬朗,脸上没有一块多余赘肉,有刀凿斧锉的雕塑感。这个男人比我们学生年长几岁,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但是我们经常看到他走在校园里,永远不变的两个行头——一把吉他,一根铁拐。他左腿裤管从二分之一处起就空空荡荡。
因为见他有时穿旧军装,就猜他也许曾是军人,在某次战事中受伤,还编了个战地爱情故事讲给同学听,他们都笑说很浪漫。
校园吉他很风行,那个男人就在学校里开培训班,大概弹得不错,他的学员总是很多,你看他在校园里走,一路上要不停打招呼!
有一天散步,撞见那男人坐在湖边石凳,弹一首曲子,节奏有点激越,但我不知怎么感受到,这是个受伤的男人,挣扎出轻松和漫不经心的面貌来示人。
一个忧伤的弹吉他的男人,就像琼瑶笔下的人物。于是,女主人公出现了——一个化工系的女生。那女生平平常常,但因为挺着胸脯和他恋爱,并且出双入对,立刻全校闻名。她好像来自河南,脸蛋圆圆的,总带着两团健康红,笑模笑样的很喜庆,像从年画上走下来的小女孩。他们一起去食堂打饭,一起在教室自习,一起到情人角散步,当然还经常衬着夕阳,在小杉树林里弹吉他,弹成了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一对可人儿。那男人尽管腿脚不便,可是我们总看到他帮女孩子背着书包,不时侧脸望一下他的小女友,想那眼光应该是深情款款的。
终究引来轩然大波。女孩子的父母来了,软硬兼施,要她和那个四肢不全的男人断绝关系。校方也施加压力,不准那男人在学校办培训班。可是,青春期的爱情分明是火啊,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根本不能阻燃,反而令他们愈烧愈烈。
后来听说女孩毕业分去南京,弹吉他的男人当然随她而去……
再后来,我也毕业了,渐渐遗忘了这段青春岁月里别人的爱情。可有一天,突然听同学说起,“还记得那个弹吉他的男人吗?”
于是,听来了一个唏嘘不已的结局:
他们到了南京,女孩上班拿一份并不丰厚的薪水,男人依然在高校教吉他。可是吉他不再那么风行,培训班日渐淡下来。日子过得粗糙而拮据,女孩开始心怀不满,开始抱怨,开始偷偷哭泣。
有一天,就在家门口的街道,男人坐在马路牙子上等他的女孩,一直到夕阳西下,女孩还没回来。街对面的小储蓄所办完最后一笔业务,准备下班了。弹吉他的男人看着那个老妇人颤巍巍地把一叠钱装进背包,就突然中了魔一样站起来,拄着铁拐,向那妇人冲去,发疯般地抢过她手里的钞票,没命地往前跑。
妇人尖叫,而那男人没有跑出二十米,就被路人摁倒制伏……
云和老表
上大学时,云住在我对面的床铺,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最爱做的一件事,是每个周末携手扫荡校园内一间间简易舞场,其实就是白天上课的教室,桌椅搬到走廊,日光灯缠上彩色皱纹纸,或是拿一盏床头灯,罩上小红伞或塑料桶,营造浪漫光线,再讲究点的还会点上几根流泪的蜡烛。然后就是或好或坏的音响放出舞曲,一些虔诚的男生就扎堆在一起等着女生光临。
反正在工科院校,女生永远是稀缺资源,而我和云总是骄傲地挥霍这一资源。两个身材相仿的女生亲密无间地曼舞,很少给别人插足的机会,就那样兀自得意。
可是,渐渐云不去跳舞了。每个周末的黄昏,对着镜子把小脸涂得姹紫嫣红,然后袅袅婷婷走出女生楼。
谁都看得出来,云恋爱了,可是和谁恋爱呢?云连我也不告诉,只看到她打的菜越来越素,还经常去亲戚家成罐子拿咸菜。要知道云是独养女,家里给的生活费绝对是一流水平,很多奢侈的东西都是云给我们开眼的。
终于有一天,云恋爱的人浮出水面,全班同学都从心底发出“哦”的一声。那人是我们的班长老表,来自江西某个落后地区,是一个成熟而黑瘦的男人。是的,男人,我们所有女同学共同的感觉,并不仅仅因为他是班里年纪最大的一个。
我们慢慢知道,每个月收到生活费以后,云转手寄三分之一给老表家里正在读书的弟妹,剩下的是她和老表恋爱的费用。
还记得每天傍晚,老表都会雷打不动地为云打两瓶开水,有时也捎带为我们服务,最多一次是两只手抓了六只暖瓶。这还不足为奇,让我们感叹的是,老表何以打动看门的阿姨,每天都能长驱直入女生楼。
看上去,他们是恋爱关系最稳定的一对,没想到临近毕业,我和云最后一次跳舞,她流着泪,又笑着,“我和他分手了!”
云和老表各自分回原籍,我和他们失去了联系。
三年后,接到一封来自美利坚的信,是一份征订单——推销一种美国产化妆品,只有题头我的名字是云的手书,连末尾签名都是印好的。我沉默收起信,没有回复。后来才知道,我们班几乎所有同学都收到了这样一封信,不约而同,都没回信。
老表呢,失去音信多年后,终于有消息传来,说他借了不少钱运作一个项目,可是,突然有一天,丢下刚开头的工程,人间蒸发了。再后来,听说他又发达了,富甲一方,是当地的缴税大户。
多年后,我试图联系云,却再也无法找到她的地址和音信。后悔当年不回信的举动太幼稚。那时候,太年轻,不懂爱情,也不懂生活的艰辛。
爱情容器
上大学时,和三位学长关系甚好,我们自己戏称是“四剑客”。
二哥官最大,研究生会主席,管着一个小院子和一排平房,什么阅览室、练功房、小会议室都在那儿,他“以权谋私”,给自己安排了间宿舍。那里24小时不断电,还可以用小电炉,理所当然成为我们聚会的“天堂”。
后来“天堂”越来越私人化,直到简直成为二哥的安乐窝,确切地说是二哥和他女朋友的安乐窝。那女孩是湖南妹子,学外语的,人长得高挑、白皙,披着一头垂到腰际的长发,打眼得很,偏偏人又安静得像一颗晶莹的露珠。真是我见犹怜啊!说实话,从外表看二哥根本配不上她。
二哥大约也知道自己走了桃花运,便做出许多肉麻的事来,比如为女孩煮面条做夜宵;大冬天为女孩洗羽绒服,把手冻成10根胡萝卜;我还亲眼看到他攥着根小牙刷神情专注地为女孩擦皮鞋……最后简直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没事就剥瓜子,然后装到透明的罐子里,送到女孩手里,心满意足地看着她吃。
过了,实在太过了,就连我都搬出恋爱攻略提醒他,爱情就像那罐子,你一个人往里面投得太多,占满了空间,那个人就没地儿投了,最后会变单相思的。二哥啊,你千万悠着点!
可是如果不像扑火的飞蛾,又怎么对得起青春的爱情。二哥意乱情迷,根本听不进旁观者的话,结果就像那首歌,“也许是因为你总是对我太好,结果却让我不由自主地想逃,也许是因为我总是付出太少,而你给我的我都不要”──张艾嘉的《想逃》。女孩逃了,就在二哥毕业的那学期。
二哥悲伤至极,红着眼要找情敌拼命,吓得老大、老三好几天和他寸步不离。冲动稍稍平静之后,我请他们喝酒。二哥端着酒杯,哭得稀里哗啦,反反复复地念叨,“我真心爱她,我想对她负责,她为什么不要?”为什么不要?那个洞察都市爱情的朱德庸说,“爱情中谁屈居下风,完全要看谁比较爱谁。”二哥从开始到结束都完全屈居下风,“俯首称臣”就只能“任人宰割”啊!可是谁又能左右爱情?能左右的又怎会是爱情呢?可怜的二哥完全失控,喝到烂醉,根本不可能走路,最后被老大、老三背回去。
后来知道那女孩也是个傻丫头,换了新男朋友,却把老男朋友对她的做派带了去,据说洗衣、擦鞋、煮面条全都做,贤惠得不可思议,甚至,甚至学去二哥的“必杀技”——剥瓜子……她怎么不知道“对女人好,她会骑到你头上;对男人好,他会忽视你的存在”?
再后来,大家都毕业了,二哥结婚生子,过着平静的日子。只是没有那女孩的消息,不知道她的容器是不是还有足够的空间去装那一方对她的感情。
十年,二十年过去了,还有谁记得当年大学时期的爱情?又有谁会忘记那时的爱情?但不管怎样,最起码爱过。
本版配图为电影《我的少女时代》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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