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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七百余万元公款买理财产品 3“村官”受审 纪委组织百余村干部旁听

绵阳晚报 2017-06-17 07:11 大字

本报讯(何汶洋刘双艳特约记者黄志富)15日,梓潼法院公开审理梓潼县文昌镇西河村原村支书杨某某、原村主任蒋某某、原村文书周某涉嫌挪用巨额公款买理财产品一案,梓潼县纪委组织全县百余村干部到庭旁听案件,接受警示教育。

当天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杨某某、蒋某某和周某被法警带上被告席。庭审围绕被告人涉嫌挪用巨额征地款购买理财产品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14日,梓潼县财政局拨付给西河村3个村民组征地补偿款787.34万余元到账。三被告人经商量后决定,以西河村村委会的名义购买理财产品获利。同年1月18日,周某与蒋某某到梓潼县农商银行文昌分行,以河西村委名义,购买了740万保本型理财产品,时间为三个月。同年4月18日,理财产品到期,共产生收益10万余元。三被告商量后决定,先按740万元的三个月定期利息共计52910元入账,并分到各社,剩下的收益共计47446.16元未入账,以误工的名义给五社王义发了500元;三被告每人分了15000元,共计45000元,剩下1000多元为村上日常开支。

案发后,三被告在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阶段,向检察院退赃45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作为受委托依法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740万元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三被告人认可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控辩双方就案情和罪名以及量刑展开辩论。

在庭审现场,受审村干部表示,作为群众选举,为群众服务的村干部,不该心存私心,挪用公款买理财产品,谋取私利,对违法犯罪行为深表后悔。

活生生的例子,让在场旁听的村干部都深有感触。“这次旁听案件庭审,对我们是一次最直接的法制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筑牢思想防线,管好自己,廉洁从政。”一名村支部书记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当天的庭审持续5个多小时,此案仍将进一步审理后,再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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