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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累计超800毫升终身无限量用血

绵阳日报 2017-11-13 08:04 大字

本报讯(谢巧芸记者谢艳)“无偿献血不仅是尽一份社会责任,而且在你真正需要的时候,它还可以提供很多帮助。”日前,拿到25095元血费报销款的江油市民王挺忍不住为绵阳市“先用血后报销”的血费报销政策点赞。

王挺的妻子张女士去年查出患急性髓系白血病,在治疗过程中需要输入血液。因其曾经在绵阳参加过三次无偿献血,献血量达到800毫升,可终身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因此,按照“先用血后报销”的政策。目前,王挺已为妻子报销了用血费25095元。

据《绵阳市临床用血优惠报销退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绵阳市实行临床用血先付费后报销退费的政策,无偿献血者从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三年后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者(不包含已使用的献血量),终身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用血报销,按无偿献血者未使用献血量(无偿献血者实际献血量、无偿献血者及亲属此次报销前已报销献血量)等量报销。在绵阳市住院的未满18周岁、55周岁以上或患血液系统疾病的公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白血病、地中海贫血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疾病)用血退费,可退还血液的单倍价格(血站供医院成本价格)。

“因江先生之妻曾经在绵阳参加过三次无偿献血,献血量达到800毫升,可终身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按照‘先用血后报销\’的政策,为她报销了所有用血费用。”市献血领导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2年开始,四川省已实行省内异地血费报销政策,无偿献血相关人在异地用血后,可自行选择在献血地或用血地报销血液费用。如绵阳的献血者在成都医院看病,就可以直接在成都报销血费,具体报销比例,按照绵阳当地的政策实行。省内异地血费报销政策实行后,献血者不用再多跑路,直接到用血医院所在地的献血办就可以办理好相关报销手续,既有利于规范科学用血、合理用血,更有利于营造仁爱、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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