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乱停乱放司机无视禁停标识
本报讯(记者李锦辉)7月8日,记者走访发现,在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寺前街、普明寺后街一带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甚至有的将车辆停在禁停警示牌旁边。
记者在现场发现,这些停在禁停警示牌旁的车辆有的是在路边等客的“野的”,让原本就狭小的车道更加拥挤不堪。正准备开车上班的市民郭先生向记者介绍,这条路因为地处繁华路段,且道路本身较为狭窄,加之道路两旁有集市,有些车主为了购物方便,将车辆停在道路两旁。更有市民反映,每到上下班高峰期,经常可以看到车辆“剐蹭”事故,一旦发生“剐蹭”车辆更无法通行,直接导致了该路段交通长时间“瘫痪”。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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