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解除
王先生在绵阳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1年,今年初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差,他就接受了另一家公司的聘请,于是通知原单位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他承担单方解约的违约责任。请问该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并没什么特别的不一样,只是没有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长期合同还是短期合同,要取决于每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遇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同样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负违约责任。 (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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