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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缴水费要加收违约金

绵阳日报 2012-07-07 10:45 大字

本报讯昨(6)日,市武引管理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水压、水费违约金、一户一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

一市民反映:欧家坝水压有时偏低,楼层高自来水供不上去。

市武引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欧家坝片区施工单位多、用水量大,公司已对该片区施工用水进行了清理,并要求各大宗用户提高用水量须提前申报,并且将公司出厂水压较城市供水压力提高0.04mpa。

一市民反映:白蝉乡自来水管里放出来的水有时呈白色牛奶状,饮用后是否对身体有害?

市武引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针对白色物现象,可能是由于水压过大使水中产生大量气泡而形成,水沉淀一阵后就恢复正常。如用户对水质仍存在疑问,可向疾控中心提出,取样检测。

一市民咨询:水费违约金是怎样计算的?

市武引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有关规定,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用户的违约责任。水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按水表数录入微机后50天内未缴费才开始计算的,按应缴水费的3‰元/天缴纳。

一市民咨询:“一户一表”改造价格是多少?有无政策优惠?

市武引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自来水户表改造,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经市物价局审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七层及其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户的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价格实行定额包干,一户一卫住宅920元/户,一户两卫及其以上住宅980元/户。按照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承担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的原则,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费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用户各承担50%。户表改造工程安装费可分期付款。对不愿改造、到期没有交清改造费或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住户,由供水企业全额垫资改造,自来水价格按“一费制”价格加收0.60元/立方米执行,从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之日起,执行至20年后的同年同月同日止。

关于有无优惠政策,绵阳市物价局【2010】85号文件《关于调整和改革绵阳市中心城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有相关规定,公司将照此严格执行。 (记者丁影)

7月9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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