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惠民”,帮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市教体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残联、妇联、惠民帮扶中心、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参加2012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绵阳户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2、因地震父母双亡的孤儿;
3、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4、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学生;
5、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6、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资助标准
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2000元。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8月5日。
(二)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惠民帮扶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残疾人证》;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和基层工会证明等(原件审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惠民帮扶中心的教育、民政、工会、应急救助、团委、残联、妇联等窗口或相关部门、社发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绵阳市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附相关申报证明材料。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项),不得在不同部门和单位重复申请。
3、审核程序。填写“绵阳市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后,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按资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惠民帮扶中心(窗口)、社发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工会初审后,报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会窗口或市总工会女工部。8月6日—8月10日,由各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各自上报市惠民帮扶中心或对应的市级部门。8月11日—8月15日,由市惠民帮扶中心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自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名单。
(三)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8月中旬,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惠民帮扶中心网站上统一公示受助大学生名单,公示三天后确定最后资助名单。
(四)助学金发放
公示结束后,将在8月下旬举行全市“金秋助学”助学金发放仪式,并在9月10日前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此次“金秋助学”活动的文件、表格将在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公布,各地可登录网站(hmbfzx.my.gov.cn)查询、下载。
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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