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河道违法行为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访市城区河道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水务局河道管理科相关负责人
记者:什么是河道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市水务局河道管理科科长任政:河道违法行为主要分为6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内采挖和筛选砂石、矿藏等活动;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抛撒垃圾、动物尸体和其他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河道、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离秆作物的;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都属于河道违法行为。
绵阳市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一些省建项目的审批属于分级管理,须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批;而市县级水行政部门则是负责河道类日常监管和维护。
记者:河道违法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市城区河道管理局副局长敬代昕: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河道开发、利用中重建设、轻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许多地方乱建滥采,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尤其在汛期期间,还加大了防洪风险;由于部分河道建筑物未经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规划,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景观;河道内的滩地、沙洲等被无序占用和开发,导致河道内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影响河势稳定;一些涉河建设项目造成了河道的不合理开发,加上建筑物本身的排污设施设置不合理,影响了河道内水质以及综合效益的发挥。
因此有这样几条必须遵守的规定:一是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二是所有非防洪工程建筑必须经过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然后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最后经水行政部门审批后才可以建设。
记者:绵阳市当前河道违法行为的现状如何,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在打击河道违法行为中,绵阳市又是如何做的?
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任晓明:目前,受利益驱使,绵阳市的一些企业或个人将河滩地作为开发利用目标,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堆、乱建、乱搭、乱挖等违章、违法现象,仍然偶有发生,同时,由于部分地区个别部门存在执法薄弱,监管不严问题,致使非法所得大于违法成本,造成水上违法行为屡禁不绝。而另一方面,因为河道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而各部门之间偶尔会存在协调不够,没有形成执法合力,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够。
近年来,绵阳市高度重视河道违法行为,全市各级水务、防汛部门迅速行动,加强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建设行为的检查和清理。市水务局、市防汛办还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县市区河道进行定期检查,组织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河道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对发现的涉河建设项目存在隐患、采砂作业不规范等6大方面问题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并进行了督促整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绵阳市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于2011年9月5日正式出台了《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为打击河道违法行为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依据。 (本报记者刘鑫)
◆相关链接
河道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四)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五)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城乡规划应“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确定。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新闻推荐
火热的夏日里,几乎每个女人都热爱短裙。穿着既舒服凉快,又性感时尚。但穿着各式短裙行走在城市每个角落里的女人,不得不面临一个附加的“考验”——性骚扰。你爱性感短裙,有人却“爱”着短裙包裹中的...
绵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绵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