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朋友”半小时消费两万元“高颜值酒托”被移送起诉

绵阳晚报 2019-07-17 07:42 大字

微信截图

■十人诈骗团伙■涉案45起

■金额达140余万元

■黄卓记者

于杰刘晏男文/图

2018年10月10日18时30分,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元通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罗某某报案称:当日15时20分至16时,自己被女性网友以谈恋爱为名带至科创园区某酒吧内消费,短短30分钟时间内,女网友点了6瓶“高档”葡萄酒。后被店方告知消费2万余元人民币,消费完与女网友分开后发现被诈骗,遂报警。

接警后,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挡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男,29岁,江油市马角镇人)、张某(男,26岁,绵阳市游仙区人)后,随即展开审讯。充当“服务员”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张某如实供述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手法及诈骗受害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

几人交代,2017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男,30岁,绵阳市游仙区人)为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在巴中市巴州区、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区以短租的形式承包咖啡厅、酒吧等场所,安排“键盘”冒充女性,在网上搭识陌生男性,以“一夜情”“交朋友”“谈恋爱”等幌子约受害人见面,再将获取的被害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经“传号手”提供给“酒托女”,由“酒托女”田某(女,26岁,绵阳市涪城区人)、卿晨璟靓(女,20岁,绵阳市涪城区人)等6名女性在网络上虚构身份,诱骗被害人到短租的场所消费,“服务员”三人分工明确,一人店外望风,两人店内卖酒,采用以不合格酒或廉价酒冒充高档酒等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

案情重大,城北公安对此高度重视,召集刑侦、经侦、法制相关人员组成案侦专班,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侦查工作思路。2018年11月16日,城北分局发布了“关于敦促以卢某某为首的‘酒托\’诈骗犯罪团伙在逃人员的通告”,后在逃犯罪嫌疑人陆续自首归案。

经查明,以卢某某为首的“酒托诈骗”犯罪集团共计涉案45起、被害人45人,冻结涉案资金25万余元,涉案金额高达14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十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移送起诉。

民警提示:近年来,“仙人跳”案件频频发生,广大群众更加要以此为戒,树立正确的三观,谨慎交友,以免掉入“美丽”陷阱。

谨防遭遇酒托诈骗

高额消费背后,隐藏的是一条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酒托”利用一些人贪图美貌、碍于情面的心态,让被害人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警方在此提醒,网上交友需谨慎,当女性网友主动提出约见相识不久的男子时,被约见一方要格外提高警惕,防止遭到“温柔一刀”;在消费时要仔细留意菜单和酒水单金额,如果遭遇不合理的高消费,一定不要碍于情面,要学会果断拒绝;一旦察觉自己可能遭到诈骗,要妥善收集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

一些警惕性低的网友被陌生异性“撩”了之后,会丧失判断力,一步步迈进骗子们设下的陷阱。如果生怕错过“姻缘”,决定要见网友,也必须做好安全防范。

比如,第一次见面时选择白天,避免喝酒,贵重财物尽量不外露,见势不妙,立即设法闪人。如果是往外地赴约,要出入正规场所,最好向当地的亲朋好友报告行程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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