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度”有效化解劳资纠纷

绵阳日报 2019-07-15 07:07 大字

本报讯(汪成康)江油市以裁审衔接为推手,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公信力不断增强,为便捷、平和地化解劳资纠纷,构建更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裁审标准不一、程序脱节、周期冗长等情况,江油市仲裁院与江油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分析当前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形势,研究裁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沟通协调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程序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审质量。

建立办案指导制度。江油市仲裁院和江油市法院加强对疑难、复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讨论和交流,开展类案分析,联合筛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审自由裁量尺度、服务争议当事人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由江油市仲裁院和江油市法院各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搭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日常交流沟通平台,并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信息处理、数据统计、资料对接及日常联络等工作,健全畅通快速高效的裁审信息交流渠道。

建立巡回法庭学习制度。市仲裁院与市法院共同指定上诉劳动争议案件在市仲裁院设立的巡回法庭进行审理,学习审理程序、技巧,实时跟进上诉劳动争议案件的后续情况,反馈裁审差异,及时沟通,统一裁审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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