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羌乡维权保护伞——北川司法系统推动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
北川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境内居住有羌、藏、回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近年来,该县着力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优先关怀制度,全面加强诉前、诉中、诉后的办案监督,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羌乡群众撑起了维权保护伞。近五年来,北川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670件,解答咨询49830人次,完成重大信访维稳案件100余件,免收代理、公证费600余万元。
构建“半小时服务圈”
法律援助送到群众家门口
“5·12”特大地震后,北川灾区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成倍增加。北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立足于服务灾区群众、服务少数民族群众、针对地处山区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羌寨活动,在吉娜羌寨、恩达羌寨、石椅羌寨等众多羌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为了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北川司法系统制定完善了法律援助《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制度》、《值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开通4824348全天值守热线电话,建设规范接待受理大厅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为少数民族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并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为让少数民族群众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组建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指派一人或多人承办,对疑难案件实行会商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为增加办案队伍力量,县法律援助中心还争取到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
健全三级援助网络
确保“有需必援应援尽援”
为了确保实现羌乡群众“有需必援”和“应援尽援”,北川司法系统着力健全三级援助网络。
截至目前,北川司法系统已完成了全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自此,由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组成的“三级”纵向法律援助网络,和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工会、妇联、残联、公安、检察、法院联络站组成的横向法律援助体系全部建成。
为进一步做到预防在前,北川有效利用“三级”援助网络,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针对灾后众多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该县各级法律援助网络扩大援助范围,对涉灾继承类、安置分配初次换房类公证免审查、免收费。
北川司法系统还会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组织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移送的快速衔接机制,将特困企业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有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纳入重点对象。
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实现法援服务网络全覆盖
今年以来,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北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落实案件旁听回访制度。截至目前,已旁听案件6件,回访当事人14人;坚持问责制度,出台了《法律援助办案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设置了办案红线,设立了法律援助投诉举报意见箱;坚持业务培训,每年举办以《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素质。
通过不懈努力,目前,北川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实现了全覆盖,所有服务窗口实现规范运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实现了新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同比增长36%;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实现了“零投诉”,受援群众满意率达100%。
(丁传洪 杨云 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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