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民政府花荄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拟对花荄镇大南街、大北街、解放街沿线两侧共8个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招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一)招商项目名称、面积
招商项目名称:花荄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简称旧城棚户区改造)。
本次改造总面积约340亩,具体以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规划确定的界址为准(见附图)。
(二)招商项目规划条件
建设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限制高度80米,绿地率≥30%,停车率≥60%。
二、招商报名条件
1、投资人须具有银行出具的1亿的资信证明。2、投资人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以上及相应的注册资金,近5年房屋累计开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一次性开发1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开发资质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⑤经办人身份证⑥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1-5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项收原件。4、报名事项(1)、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购买招商招标文件。(2)、招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3)、本次招商(标)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名。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6日14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未按招商招标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特别告知事项
1、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的报名,必须是具有法定条件的公司法人才允许报名。2、本招商项目报名后,报名企业须对其所报名的地块进行规划设计,该规划设计将作为评标的重要内容之一。3、本招商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方式确定开发商。4、本招商项目的供地方式:本项目用地采取土地招标与本招商项目同步进行。5、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继旭 马代明电 话:1398112462713086419333
特此公告
安县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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