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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力度避免噪声扰民

绵阳日报 2012-03-27 11:27 大字

本报讯 昨(26)日,市环保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

一市民反映:我是东材社区的居民,208厂煤烟很大,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该企业属于国企,从上期采样监测的结果来看,是达标的。你反映的问题,我局近期将再次安排检查。

一市民反映:我是安县人,农村现在养殖户越来越多,尤其有些屠宰场、养鸡场的废水直排到河道里,严重影响了村民生活。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应该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并实现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将与安县环保局一道去现场查勘污染物排放的状况,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安县县政府责令其停产关闭。

一市民反映:长虹世纪城临街边有一家火锅店排风机声音非常大,由于他们都是晚上营业,打扰了邻近几幢楼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绵阳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道路交通、运输、商业、家庭、公共场所、偶发性及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第三产业油烟、噪声和社会生活环境污染的监管,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第四大队,配合城管执法支队对绵阳城区的噪声进行防治。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的危害性。二是要督促商家对商业噪声进行治理,做到达标排放。三是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尽量避免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市环保局将与公安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及时沟通,调查处理。

一市民咨询:安县河清镇有家废品站,洗瓶子噪音和排放的废水都很大,这是不是也属于噪音污染和水污染?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按照规定,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产关闭。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尽快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丁影)3月27日热线回音3月28日值守单位 市安监局3月29日热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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