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眉山日报 2021-04-01 06:40 大字

(2021)川1421破1号

本院根据仁寿县景观天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月26日裁定受理仁寿县景观天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3月5日指定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管理人。仁寿县景观天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6月19日前,向仁寿县景观天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四川省仁寿县中央商务大道中段99号景观33号销售中心;邮政编码:620500;联系人:罗志兰,联系电话:13981904291;联系人:朱万彬,联系电话:1898139325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仁寿县景观天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仁寿县景观天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7月2日上午9:30在本院大礼堂(地址:四川省仁寿县陵州路二段130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仁寿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9日

新闻推荐

美好“食”光“北小”安全相伴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仁寿县城北小学校专门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对食堂食...

仁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仁寿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