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暖人心 锦旗致谢检察院
本报讯(仁检宣 廖文凯)日前,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当事人粟某某送来的写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故事还得从11年前说起。2010年,粟某某购买了张某的一套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8年,张某因缺钱,查询到粟某某未办理过户登记,遂私自补办产权证,将该房屋卖给刘某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来,法院判处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并退赔刘某某经济损失。因刘某某未得到张某赔偿,拒不配合粟某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再次将该房屋转卖。粟某某一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发现该房屋再次被转卖后,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该院承办检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刘某某的决定后,考虑到该房屋的纠纷已引发多起案件,同时粟某某也向检察官反映其一直未能占有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为避免再次引发纠纷,承办检察官组织多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粟某某得到刘某某的经济赔偿。至此,由一套房屋引发的多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粟某某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便有了上述送锦旗的一幕。
据悉,2020年以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为民”专项活动中,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在工作中要追求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一面锦旗,彰显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情怀,激励着检察人员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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