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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年分在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号三楼

眉山日报 2016-07-11 23:06 大字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8月3日10:30分在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41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彭山区凤鸣镇滨江路“上层豪庭”4幢2单元10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0.45平方米,拍卖参考价29.35万元。

二、标的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将采用“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进行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凡欲竞买者请于2016年8月2日18:00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份到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185号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保证金交至【户名:眉山市彭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农行四川省彭山县支行彭祖分理处 账号:22416001040000701(注明:法院案款保证金)】。以上标的相关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详情见本公司《竞买须知》。也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了解。

咨询电话:

028-38289538,18909037676

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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