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与书相伴,其乐无穷 罗勇利

眉山日报 2016-09-10 00:00 大字

我今年40岁,追溯我与书相伴的日子却已整整三十四年了。

我记忆里最早有书的画面是这样的:小姨父拿着一本小人书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站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由于不识字,不知道书到底有什么魔力,逗得小姨父不时哈哈大笑。小女孩迫切希望了解书里的内容,于是哀求小姨父:“读给我听听呗!读给我听听呗!”……从那以后,她就知道书是好东西,但老是要大人读给自己听,他们有时会很不耐烦。她做梦都盼着早点上学,早点学会认字。画面中的这个小女孩就是我。

终于盼到上学了,我如饥似渴的学着认字,因为我知道,学会了认字,我就可以自己看书了。

星期天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妈妈到镇上卖兔子,我就可以在小人书馆待上一上午,一分钱借一本小人书,我可以一口气看十多本,看得乐不思蜀。平时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连一颗糖也舍不得买,全部攒起来以享受这“饕餮盛宴”,至于来回20里的山路一点都不觉得累。

一晃到了三年级,镇上的小人书馆里的书已被我看得差不多了,小人书已满足不了我的胃口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有书的家庭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我就利用自己是班长的人缘,发动全班同学回家帮我找书。于是,《今古传奇》这样的大部头就进入了我的生活。面对这又厚又宽的字书,我欣喜若狂,连猜带蒙地读完了它。

看了这么多书,到底学到了什么,我是懵懂不知。直到一次参加镇上的语文知识竞赛后,我才明白了读书的妙处。我还记得有一道题要求写出带有“一”的成语,别的选手绞尽脑汁也只能写个两三个,而我一口气写了10多个。原来,在潜移默化中,我积累下了这么多词语。结果,那次语文竞赛我获得了第一名,因而一鸣惊人,连老师都对我这个刚从村小转来的小丫头刮目相看。从此,我读书的劲头更足了,写作水平也越来越高。

上初中时,正是“琼瑶热”席卷大陆的时候,我也毫无例外成了十足的“琼瑶迷”,租看了她的每一部小说,并因此耽误了学习,中考时只能以“委培生”的身份进入眉山师范学校,害得父母到处借钱才凑齐了那上万元的委培费,这也成了我心底永远的愧疚。

刚跨进县城,一切都是新鲜的,但最吸引我的还是学校的图书馆。还记得第一次踏进图书馆,看到如此多的藏书,我的心激动得怦怦直跳,这才是我的乐园呀!那三年,我几乎把我的业余时间都泡在了图书馆,也是在那里,我结识并爱上了外国名著,从书里了解了神秘的外国世界。由于爱书,我把一本《读者文摘》的精装合订本带到了运动会的看台上遗失了,为了这,我接连省吃俭用了好几个月,花了好几十元钱到编辑部邮购了一本交回图书馆。后来,还因遗失了一本武侠小说的上册,而不得不从书店里买了一套来赔偿……

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小插曲,但我对书的热爱始终未减。这期间,我的一篇《父爱》在《眉山日报》上发表了,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与我有相同经历的朋友。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上丈夫家的情景:在余晖下,公公坐在一把椅子上,拿着一本书正认真地看着……一阵窃喜涌上心头:这也是一个书香之家!走进书房,一沓沓书整齐地摆放在书架上,果然,公公家有不少藏书呢!

结婚后,我最爱看的就是两本杂志《人之初》和《家庭》。从《人之初》里我学到了不少的育儿知识,而《家庭》则教会了我如何与公婆妯娌和睦相处,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媳。

女儿出生后,我经常给她朗读绘本,我想把爱读书的种子播撒在她心间,让她不要错过人生最大的快乐——读书。女儿上学后,我经常把一些适合她看的好书放在茶几、床头柜上,让她随手可以抓起一本书来读。我还经常向她推荐我读过的好书,并与她展开讨论。现在,12岁的女儿已经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了。

自从学校兴建了图书室后,我就像鱼儿游进了大海一样欢畅。我抓紧一切时间读书,并根据自己所教孩子的特点选择适合他们的图书,推荐给他们读,从绘本到动物故事到名著。我还鼓励孩子们把读过的故事讲给别人听,把读书的快乐与别人分享,连同事都打趣我:“书迷老师教的学生都是小书迷!”孩子们最喜欢的日子是星期五,因为又可以换新书啰!

繁忙的工作之余,别的同事忙着打麻将,我却喜欢捧着一本书,静静地读,细细地品,因为与书相伴,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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