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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孤儿医疗费用全面兜底

四川日报 2016-08-11 07:23 大字

眉山统一医疗救助政策

本报讯《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明确了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等患重大疾病住院、重大疾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实行100%“兜底”救助。

眉山各区市县都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应办法,但受经济条件限制,各地救助力度不同。本次出台的《办法》解决了医疗救助区域性差异问题,将全面统一眉山市医疗救助政策。《办法》提高低保救助力度,明确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及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中,经各类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照不低于70%救助,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0000元,重大疾病及普通疾病的救助封顶线不低于8000元。“能加大救助范围和力度关键在于我们提高了资金保障。”眉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羽介绍,《办法》明确上级补助的医疗救助资金用于补助困难群众就医费用;各区县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用于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了医疗救助资金缺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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