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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创新推行“1234”工作法,实现了依法治村(社区)与村(居)民自治完美对接—— 共沐一方雨露 同享和谐生活

达州日报 2016-06-16 22:18 大字

□陈燕 本报记者 李道全 蒲建国 摄影报道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使处于最基层的村(社区)更好地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达到协商治理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通川区的答案是: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紧紧围绕公共事务管理基本规则和村(居)民道德基本要求,抓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采取民主协商、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等形式,创新探索推行“1234”(一询二看三评四重)工作法,推动各村(社区)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民主自治意识提高,和谐之风吹遍城乡大地,实现了依法治村(社区)与村(居)民自治的完美对接。

张家湾社区楼院会议商讨居民公约。

突出重点和主体地位 让村(居)民有充分话语权

“在建立居民公约之前,大家干什么事情依旧信奉的是‘我的地盘我作主\’,社区居民邻里之间经常有吵架、失窃及垃圾乱丢等现象,社区治理难,居民自觉性差。”6月2日,记者在采访新锦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杨雷回忆起2013年前的情景时直摇头。

杨雷介绍,新锦社区于2006年成立,是通川区成立较晚的一个社区。由于很多居民都是失地农民、拆迁安置户,人员的素质结构参差不齐,习惯于原来的农家小院生活,很多人不能适应市民身份的转变。

“做事情首先要依法依规讲原则,可在一些居民看来,只要犯法的事情不做就行了,诸如空抛洒、私占绿化用地、乱扔垃圾,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等行为,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转非\’的居民眼里并不是什么大事。社区在进行自我管理时特别要加强对这一类群体的管理。”通川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调研社区工作时着重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对通川区村、社区依法治理的指导,区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由组织部牵头,组织民政、司法和部分乡镇办主要领导专程赴中江、成都、眉山等地学习考察,回来后结合其它县市的先进经验,创新建立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234”工作法,并在全区推广。新修订建立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宏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设施、移风易俗、新风正气、公共道德、家庭美德、公益事业、城乡“五治”、厚养簿葬、集体资产管理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规范公民行为,提升公民素质。村(居)民自己定规矩、划框框,经多次讨论征集意见修改并经过村(居)民会议通过后公示,村(居)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新的居民公约在修订中通过居民的集体参与、数次讨论,社区居民在参与中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既充分体现了居民自治的主体地位,又很好地尊重了居民的话语权。”杨雷介绍,新的居民公约修订成功后,为便于居民记诵又编成了顺口溜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居民中形成了“以礼为本、以善为先,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不仅新锦社区,近年来通川区所属的张家湾、红旗路、高家坝等社区及乡镇各村,比如北外镇的犀牛山村、魏兴镇的厂坝村等,也都通过不同的方式探索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各具特色的村(居)民公约。通川区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建立,为推进村(社区)治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迈出了新的一步。

村规民约兴规矩

民主自治活力进一步增强

张家湾社区成立于2002年,是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成立较早的社区之一。然而,就是这个幅员面积仅0.29平方公里的“小社区”,却潜藏着诸多“大麻烦”。总人口11357人,18个居民楼院,13个辖区单位,临街门面224家,大中型娱乐、休闲中心19家,是商家、流动人口汇集之地。处于该社区黄金地段、由村改居的原2组,就是这些“麻烦”中的典型代表。

村改居前,2组就有部分集体资产,村改居后,社区考虑到一部分不适合参工的老人和小孩后续生活学习等问题,便将其安置费入股集体资产,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刚开始,实体经济发展向好,可经历一段时间后,由于缺乏有效监管,2012年以来参股人员就与社区领导及商家产生了矛盾分歧,为此上访不断,并要求“分家”,最后发展到封堵社区办公室大门达7个月之久。

要解决问题,首先要从根源上查起。2015年,社区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在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区的共同努力下,促使涉事商家补齐了应交欠款11万多元,矛盾得以化解。“这给了社区一班人一个警示,”社区书记杜勇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认为,“表面上看是资产管理的问题,另一方面却说明重大事项公开不到位、群众参与不到位。”

2015年9月,该社区结合实际成立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推出了四征求、四议、二公开、二执行的“四四二二”工作法。四征求,即征求辖区居民、商铺、各单位及各界人士意见;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三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二公开、二执行,即决议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社区居委会执行、院落管理(楼长、院长、业主)执行。同时,该社区还通过修订、完善社区居民公约和邻里公约,使居民更广泛地参与到社区事务的管理中来,民主自治活力进一步增强。

延伸自治触觉

精细化和个性化管理创和谐

背街小巷多、小广告多、卫生死角多、摆摊设点多,此前这“四多”现象在各个社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如何管理?各社区虽建立了居民公约,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形式上的粗放还是难以避免实际上的“死角”。另一方面,城市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及各自为“家”的特性,又形成了人与人、户与户之间交往沟通中的“壁垒”。

为打破这个“壁垒”,通川区民政局在多方学习考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该区实际,依托网格管理平台推进精细化和个性化治理。红旗路社区书记梁远君如是总结:“将辖区细化为N个网格,每个网格指定一名网格长和数名网格服务管理员,对网格责任田‘包干到户\’。”社区事务动态信息的采集采取“服务对象三天一摸底、网格长一周一汇报、社区一月一梳理”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户一册、一人一档、一事一表”的管理台帐。同时,社区干部结对信访重点户、村(居)民代表结对村(居)民、楼院长结对住户,及时准确掌握村(居)民信息,更好的为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残疾人、空巢独居老人等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帮助,真正实现“情况掌握在一线、感情融洽在一线、工作开展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红旗路、高家坝等社区在居民公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强化制定了“楼院公约”、“组民公约”,解决了一些破产厂矿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居住环境差、邻里纠纷多等实际问题。

“居民公约的建立,不仅使我们完成了由村民向居民的转变,大家的素质也明显提高。”今年3月在新锦社区发生的一件“爱心传递”故事,使居民潘传益很是感慨。当时1组居民刘书贵查出患有严重疾病,急需一大笔钱进行治疗。居民们通过网格员得知此事后,主动来到社区积极为其捐款,仅半天时间捐助6400多元善款。“这在以前想都不能想。”

同在一片蓝天下,共沐一方雨露,乐享和谐生活。通川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建立施行,进一步促进了各村(社区)在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良好发展,产生了诸多“好公婆”、“好儿媳”、“最美家庭”、“诚信商家”等时代典范。

【延伸阅读】

通川区“1234”工作法

一询:广泛征询村(居)民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草案。

二看:一是看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二是看村(社区)治理和发展中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三评:村(居)民会议、村(社区)“三委”、所在乡镇办委分别对草案的针对性、合法性、实用性进行审查评议,形成终稿,对外公布实施,并报所在乡镇办委备案。

四重:一是重宣传。新制定(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公布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二是重引导。各村(社区)广泛开展“好公婆”、“好儿媳”、“好邻里”、“最美家庭”、“诚信商家”、“勤俭之星”等遵规守约典范的评选活动,确保新制定(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得到有效施行。三是重教育。在树立正面典型的同时,对违规失约行为采取口头教育、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进步。四是重评估。适时开展群众走访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对新制定(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评估,查看效果。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并按照“1234”工作法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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