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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在四川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建设项目的公示

眉山日报 2017-06-23 07:11 大字

四川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境内,洪雅县林场拟在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永久占地0.4471公顷,临时占地0.1178公顷,建设0.526公里长的洪雅县林场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

目前,洪雅县林场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的建设方案、洪雅县林场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对四川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专家实地论证、项目优化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洪雅县林场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实地论证提出的影响消减措施的要求,在防火道路建设和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洪雅县林场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的建设涉及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四川省自然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维护洪雅县林场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本建设项目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洪雅县林场瓦屋山工区金花桥护林防火公路建设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该工程的相关资料请在四川省林业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scly.gov.cn/listHtml/201512/1450517137052_1.html)下载。

一、公示日期: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6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厅

电话(传真):028-83364051 83220784

电子邮件:12443678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邮编:610082)

2.眉山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28-38197841

电子邮件:287727238@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新区文定街眉山市林业局野保科(邮编:614000)

四川省林业厅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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