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加大防溺水宣传 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排
马鞍山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加大防溺水宣传 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排
本报讯(记者 高莹) 近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市民涉水行为增多,溺水伤亡事件风险加大。4月7日,马鞍山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部署安排好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防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教育活动,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防溺水工作。尤其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班会、专题讲座等途径,进一步加强汛期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突出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学校课程、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和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
同时,各级水利、农业农村、教育、文旅、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针对河流水库、汪塘池坝、施工河段、湿地公园等水域水体,以及农田建设项目、工地深坑、矿坑、地面沉陷区等各类易产生积水区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排,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每一处危险区域有人负责;要逐级落实软硬件防范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明确禁止在池塘、水库、沟渠、河流、湖泊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高效开展救援处置工作;要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力量为基础,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规范救援行为,在人民群众遇到险情时及时予以救援;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溺水死亡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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