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个别餐厅设置 “最低消费”合理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举违规,可投诉举报
马鞍山市个别餐厅设置
“最低消费”合理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举违规,可投诉举报
“我记得早前就出台了相关规定禁止餐厅设置‘最低消费’,为何如今还有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呢?”近日,有市民向“马上办”融媒体工作室反映称,因家有喜事想宴请亲戚前往诗城宴(拉菲公馆店)进行家庭聚餐,但在订餐的过程中却被告知使用相关包厢需要有“最低消费”。为此,他想知道在当下倡导绿色消费及光盘行动的大背景下,餐厅设置“最低消费”是否合理?
记者调查:包厢设置别样“餐标”
3月11日,记者以订餐者的身份咨询了诗城宴(拉菲公馆店)相关工作人员。该餐厅工作人员表示,10人的包厢消费餐标为1000元;12—14人的包厢消费餐标为1200—1500元;16人的包厢消费餐标为1800元。“一般情况下,中午在我们餐厅用餐是不受餐标限制的,餐标仅对晚间使用包厢用餐的顾客有所规定,但其实有无餐标差别不大,因为我们店每餐人均消费在120—150元。”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市民声音:是“霸王条款”?还是市场行为?
关于餐厅设置“最低消费”一事,市民争议颇多。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部分消费者对此“深恶痛绝”。市民鲍先生表示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实质上等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消费的合法权益,“我之前看过餐厅因设置‘最低消费’而被消费者投诉,最后被罚款的新闻;而且设置‘最低消费’,可能造成浪费,有悖于绿色消费、光盘行动的文明新风尚。”
而另一些消费者则持支持态度,觉得商家只要事先声明,或在店堂显眼的地方告知即可,并不存在不合理之处,毕竟消费者若觉得不合理,可以毫不犹豫地拒绝。“消费是双向选择的事情,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市民张女士表示。
另外,也有部分消费者指出,一些餐厅内的包厢是有一定运营目的及定位的,此时设置“最低消费”更多是一种用于分流消费者的手段。
部门回应:此举违规,可投诉举报
3月14日,记者分别向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咨询。
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餐厅为包厢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因市商务局目前没有执法权,消费者在面对那些执意要收取“最低消费”的商家时,可将具体情况反映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就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另外,他还提醒,市民如果在餐厅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设置“最低消费”这一情况,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处理。
“马上办”融媒体工作室记者 朱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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