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核发首份内河船舶船员一类适任证书
马鞍山市核发首份内河船舶船员一类适任证书
本报消息 记者胡越 实习生吴雨婷 通讯员盛凯报道1月18日上午,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为市中江船务船员服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颁发了内河船舶船员一类适任证书。这是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签发的首份内河船舶船员一类适任证书,也是全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首份内河船舶船员一类适任证书。
据了解,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21年11月22日起,将“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和“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补发事项管理层级下放至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高级船员证书核(补)发事项下放,是指原由淮河、江淮和皖江三个船员管理中心承办的事项下放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这是安徽省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办事的重要举措。市交通运输局结合现有业务实际办理情况,将此项工作委托给市港航中心具体承办。
为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市港航中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安排专人跟进建立健全本级船员质量管理体系,细化环节、明确分工,保障事项办理规范、高效、便捷;开展业务承接培训,按照船员发证业务流程要求,做好岗位、人员、设备以及体系运行等各项承接筹备工作;调整政务服务清单,认真梳理本级事项的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通过网络发布,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此外,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立足业务操作实际,完善健全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措施,推动事项下放后执行更规范、办理更便捷、管理更高效,进一步满足船员同志实际需求。
下一步,市港航中心将积极宣传引导,通过“上线接网、发群出圈”等多种渠道,做好承接事项的业务宣传,让更多的船员们及时知晓、就近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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