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本级首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农村宅基地有了“身份证”
市本级首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农村宅基地有了“身份证”
本报消息 记者任德玲 通讯员彭彩梅报道 11月19日,慈湖高新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集中颁发仪式举行,这也是市本级首批颁发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马鞍山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自此全市农村宅基地步入拥有“身份证”的登记新时代。
“这意味着,今后农村的房子跟城里的一样,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相关人员介绍,对于农民而言,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不仅明晰产权、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还保障了村民利用农房抵押的可行性,推动“沉睡”的宅基地资产变资金。
以往,农民持有的是土地证和房产证单一信息登记,而现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则是土地与房屋信息一体登记,证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两项权利。证书明确记载了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坐落位置等,其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
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此前,马鞍山市正式印发《马鞍山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规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宅基地改革配套措施的出台,群众关心的宅基地和房屋如何抵押、流转等关乎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奠定了基础。”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相关人员介绍,为全力推进农村两权发证工作,马鞍山市制订了符合实际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程序。
据悉,马鞍山市农村“房地一体”总宗地数约38万宗,应登记发证数约32万宗。目前,全市农村“房地一体”已全部完成权籍调查工作,完成率100%,并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权籍调查成果通过市级验收”。下一步,马鞍山市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全力推进登簿和发证工作,为群众发实证、颁铁证、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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