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让城乡群众更有“医靠”

皖江晚报 2021-11-08 02:31 大字

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编者按

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人民至上、共同富裕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马鞍山市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本报今起将刊登系列稿件,报道马鞍山市各个领域的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成效。

居民医保让城乡群众更有“医靠”

家住花山区微山社区的计军,因患高血压多年,每个月都要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买降压药。“要不是有这么好的医保政策,每年光服用降压药的开销就很大。”11月5日,正在湖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取药的计军高兴地说,由于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他每年可享受医保慢性病门诊补助2500元,有效地减轻了医疗负担。

今年以来,市医保部门紧盯医保民生工程不放松,多方联动、多点发力,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让城乡群众更有“医靠”。

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城乡居民、在校学生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形成以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型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1631511人,参保率达99%;1-9月,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194277万元,包括普通门诊4505万元,门诊慢特病40318万元,住院费用149454万元。其中,市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97993万元(其中:普通门诊1262万元,门诊慢特病23248万元,住院费用73483万元);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6%。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减轻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今年5月起,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以推动建立更加公平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

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后,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看病的,普通门诊报销方面,每年统筹基金支付160元,老年人每年240元。平时就医,居民只需要支付45%,余下的55%由医保基金统筹支付(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病门诊报销方面,不设起付线,年度报销限额2500元;参保人员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增加600元。参保人员在省内、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

文图/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杨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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