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将全面整治游园广场秩序
马鞍山市将全面整治游园广场秩序
本报讯(记者 余萍 通讯员 张平) 为提升全市创建工作水平,切实解决游园广场秩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绿色休憩环境,马鞍山市城管部门将针对游园广场中摆摊设点、无序经营、破坏市容环境、影响市民生活等不良现象,开展游园广场秩序专项整治。通过明确标准、分类处置,以及进一步严格督查,全面整治影响游园广场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维护和保持游园广场的良好环境,把游园广场建成文明城市的窗口。
根据《主城区游园广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主城区(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范围内的游园广场。城管部门将对全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游园广场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严禁经营类和规范管理类。康乐游园、园中苑广场、秀山湖广场、幸福广场、慈湖河景观带(东环路-马濮路)及慈湖河景观带(马濮路-林里路)等6处为规范管理类游园广场,按照“四定”管理原则,实现有序规范经营。除6处规范管理类游园广场外,其余均为严禁经营类,严禁擅自摆摊设点,不允许存在游乐设施经营、商品贩售等行为。
对于规范管理类游园广场,必须遵循定经营业态、定经营区域、定经营时间、定管理责任的管理原则。定经营业态,允许经营碰碰车、摇摇车、小玩具、画画、轮滑、投篮、水果及瓶装饮料,严禁经营现场加工型食品及充气堡、蹦床、旋转木马等大型固定留园的游乐设备。定经营区域,由市园林处牵头,在游园广场内施划经营标准线,设置经营告示牌,按“四定”原则告知;经营区域不得影响居民正常游玩通行。定经营时间,节假日期间经营时间为6:00-23:00,周一至周五经营时间为夏秋季节18:00-22:00、冬春季节17:00-21:00。定管理责任,各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整治任务,严格按照标准,贯彻落实管理职责。
5月14日至5月31日为全面整治阶段,各区(开发园区)城管局将牵头全面整治主城区游园广场内擅自摆摊设点、超出规定经营范围等无序经营行为,坚决管控破坏游园环境、影响公共秩序、打扰市民生活的不文明行为,并对有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6月1日以后进入常态长效阶段,各区(开发园区)城管局将积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对全市各类游园广场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市园林处、各区(开发园区)城管局根据管辖权限,对游园广场做好常态化清扫保洁。
新闻推荐
博望区人民医院 主体工程全部封顶 预计明年6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博望区人民医院主体工程全部封顶预计明年6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本报消息记者慕继平通讯员贾非洪学江报道经过一年的施工,博...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