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松柏: “人民群众过节, 就是我们‘过关\’”

皖江晚报 2021-05-06 01:35 大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松柏:

“人民群众过节,

就是我们‘过关’”

“在205国道慈湖路段,有一辆洒水车与一辆轿车发生事故,请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处置!”5月1日早上6时50分许,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110指令,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黄松柏和辅警韩睿跑步上了警车。

警车朝着事故现场快速驶去。坐在警车里,黄松柏通过110与报警人三方通话,“您好,我是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现正在赶往你们那里,您稍微在路边等一会……”

约摸10分钟时间,黄松柏到达了事故现场。将警车停在事故车后方几十米处,摆放好锥形筒,黄松柏和搭档分工合作。拿上交通事故认定书,黄松柏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并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而他的搭档则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

经现场勘查、询问,事故原因很快查明。原来,当天计师傅驾驶洒水车沿205国道自南向北行驶至马钢实业公交站台路段,因操作不当,水枪冲击路面时激起的石子击碎其左侧同向行驶的王先生面包车副驾驶车窗玻璃,致该车受损。

在这起事故中,计师傅负全部责任。随后,黄松柏给两人开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你们记下我的手机号码,事后有什么问题,随时跟我联系”。

回去的路上,黄松柏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您好,请讲!”“红旗桥加油站附近,一辆面包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好的,马上到现场。”调转车头,黄松柏和搭档又赶往下一个事故现场……

2013年,黄松柏来到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我的岗位与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息息相关。”黄松柏告诉记者,“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是一手托两家,每一方都是我们的人民群众,我们要切实维护好每一方的合法权益。”

刚到事故处理大队工作时,黄松柏发现受客观条件限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事故侦破率很低。2016年,在对前面三年自己侦破的60多起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事故侦破经验进行总结后,黄松柏总结出了“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侦破工作法”, 被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安徽交警优秀工作法”,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人民群众过节,就是我们‘过关’的时候。”在黄松柏的心里,既然穿上这一身藏青蓝,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份职业,就应该有崇高的价值理念。“我们的价值就体现在处理好每一起交通事故,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在和我们打交道的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基层交警,黄松柏始终恪守为民之责,爱岗敬业,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黄松柏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还先后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杰出人民警察” 、“马鞍山市先进工作者”、“马鞍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鲍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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