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逾期未缴纳物业费 物业一纸诉状告了业主
案例二:逾期未缴纳物业费 物业一纸诉状告了业主
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2015年,李某某在马鞍山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自购房之日起至2018年,李某某一直按时足额缴纳相关各种费用。之后,李某某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一直未能达到合同所定的二级服务标准,并拒缴20个月的物业费共计2582元。随后,李某某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李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用,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对物业公司要求李某某支付所欠物业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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