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台“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明确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10种情形,最高奖励5万元

马鞍山日报 2020-12-08 09:40 大字

马鞍山市出台“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明确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10种情形,最高奖励5万元

本报讯(记者 高文亮) 日前,市扫黄办、市财政局和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马鞍山市“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举报人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举报“涉黄”“涉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可奖励5万元。

《办法》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10种情形,如销售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等禁止内容出版物(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销售、传播侵权盗版类出版物(含文字、音乐、电影、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假冒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新闻记者进行新闻采访活动以及打着舆论监督名义进行诈骗、敲诈的行为等,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

《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人举报奖励标准的三种情况,明确了相关奖励标准。如在行政案件奖励方面,举报经行政部门核查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未达到罚款要求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在重特大案件奖励方面,举报线索经执法部门查证后立案,被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评为省级挂牌督办或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评为全国挂牌督办的案件,分别给予举报人3000元和6000元奖励;在刑事案件奖励方面,经公安部门查证,违法事实确凿,待法院审理结束,按罚金20%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最多不超过5万元。同时,《办法》明确了举报方法,市扫黄办已设立“扫黄打非”网上举报平台和开通举报电话,广大市民可向市扫黄办(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来信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0555-8355364,也可向masshb@126.com邮箱举报,还可直接前往市扫黄办(马鞍山市行政中心1号楼110室)当面举报。

据悉,《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扫黄打非”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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