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受到污染多名学生腹痛腹泻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学校食堂经营企业罚款10万元,对食堂主管个人罚款7.92万元
因经营不洁的食品,致使多名学生食用后腹痛腹泻,马鞍山市一家学校食堂的经营企业被罚10万元,食堂主管个人也领到了罚款7.92万元的行政处罚。11月1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获悉,日前,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了该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突发】学校多名学生出现腹痛腹泻
今年9月17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报告称:自9月16日晚起,马鞍山市星光学校多名学生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随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经该校食堂主管范保玉确认,上述情况属实。
9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疾控中心的报告,确认在标本中分离出致泻性大肠杆菌,并在食堂16日中餐和晚餐食品留样标本中酱鸭核酸检测阳性、小鸡腿和苋菜菌株分离阳性。该局调查确认,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通过招标取得了马鞍山市星光学校〔即马鞍山经开区教育园区(星光学校)〕食堂的经营权。该食堂管理人员、厨师等员工,均是由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自主聘用。9月16日,中餐菜肴“自制酱鸭”是由该食堂厨师制作。
根据马鞍山市雨山区疾控中心的报告,确认食堂在切配、制作、存放、经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导致食品污染。9月16日当天,食堂共制作“自制酱鸭”80kg(160斤),“小鸡腿”和“苋菜”的制作量未确认。
【处罚】食堂经营企业及主管领罚单
经调查,“自制酱鸭”的制作原料是冻产品“半边鸭”,购进价格是65元/件,每件重8kg。由于上述3种菜肴均不单独进行供餐,因此每个菜肴的销售价格无法确定。该食堂目前为止,未收取任何费用,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因此,本案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以“自制酱鸭”的制作原料“半边鸭”的货值计算,货值金额为65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与此同时,范保玉是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的员工,系该公司派驻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的主管,主要负责该校食堂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对相关操作规范不够了解,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范保玉未及时发现“自制酱鸭”在加工时存在的问题。
据悉,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不洁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鉴于马鞍山市雨山区疾控中心出具的报告,此次事件为一起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依据相关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马鞍山市港口餐饮有限公司10万元的罚款;2.给予直接责任人员(马鞍山市星光学校食堂主管)7.92万元的罚款。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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