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醉驾 撞上路灯杆后车内呼呼大睡 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皖江晚报 2020-11-02 08:40 大字

男子深夜醉驾 撞上路灯杆后车内呼呼大睡

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凌晨两点多,一辆行驶中的小型普通客车直接撞上道路边的路灯杆上。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事故发生后,司机竟然没有任何反应,而是在车内呼呼大睡起来。接到市民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可任凭民警怎么敲窗呼叫,都无法叫醒车内男子,最后,民警只好采取破窗。后经酒精测试,男子属于醉驾。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原来,今年7月9日凌晨2时40分许,胡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马向路由西往东行驶,当行驶至向山地磅房附近的公交站台路段时,该车右前部撞上道路一侧的路灯杆,车辆和路灯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事发后,路人报警,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胡某某在主驾驶座位上睡觉,遂通过拍打车窗、手电光照射等方式叫醒他,但均无法将其叫醒。在民警只好选择破窗,胡某某这才醒来。随即,民警让胡某某下车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26mg/100ml。后胡某某被带至十七冶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用于检验。经马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浓度为126.3mg/100ml。7月17日,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22事故处理大队将血检结果告知了胡某某。7月22日,胡某某到该大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胡某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应从重处罚。鉴于胡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在醉酒以后,意识一般较为模糊,常常想要一头栽倒、呼呼大睡,这是因为酒精会麻痹人的意识,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法律常识,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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