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屡屡被私改成“货车” 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大 雨山警方开展集中整治 两小时查处12起

皖江晚报 2020-10-13 02:03 大字

图为查处现场。记者 刘小庆 摄

面包车屡屡被私改成“货车” 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大

雨山警方开展集中整治 两小时查处12起

本报消息 记者刘小庆 通讯员彭进报道 10月12日上午,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组织警力开展了面包车改装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仅仅2小时,该大队共查处12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现场向交通违法行为者下达了《限期消除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日9时许,在湖东路与雨山路交叉口,来自交警雨山大队的10余名警力正在路口的集中查处点对来往面包车进行拦停、询问、排查,开始了当天面包车改装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10时许,一辆银色面包车沿湖东路由北往南驶向该路口,见交警正在路口执勤,面包车驾驶员明显放缓速度。随即,交警上前拦查,发现这是一辆经过改装的面包车。

经查,驾驶人徐某私自将面包车后排座椅卸下,充当厢式货车为客户运送食材。现场,执勤交警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下达《限期消除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整改。“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就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这将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最终害人害己。”交警雨山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鲁锐提醒,机动车擅自改变车辆结构从事其他用途,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行为,违者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限期恢复。

据介绍,今年10月份以来,交警雨山大队持续开展了各类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包车改装以及电动车未上牌、私装遮阳篷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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