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车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请下列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速到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扣留您车辆的大队接受处理,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各大队扣留的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
一、机动车类
1.本地号牌小型客车:皖EJ0668、皖E90831、皖ELT678(事故)。
2.异地号牌小型客车:苏AA0Y19。
3.农用车:皖19-C4270(车架号*010283、事故)。
4.异地号牌三轮摩托车:苏LED371。
5.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红色“大运牌”(发动机号*021836)、紫色无牌(发动机号*254153)。
6.本地号牌两轮摩托车:皖EE4953、皖E69795、皖EF1509、皖E88759、皖EG7507、皖E67145、皖EE7251、皖EG4826、皖E2E359、皖EF3175、皖EF4160(事故)、皖EF6061(事故)。
7.异地号牌两轮摩托车:皖B66846、皖NCG829、皖F90657、皖MCU881、皖B53311。
8.无号牌两轮摩托车:黑色无号(发动机号*016844)。红色“钱江”(发动机号*172970)、黑色“铃木”(发动机号*023611)、“铃木”(发动机号*513175)、“建设之本”(发动机号*601598)、白色无牌(发动机号*054708)、“珠峰新晨”(发动机号*327003)。
9.本地号牌助力车:皖E00220。
10.无号牌助力车:黑色(发动机号*00272)、“光阳”(发动机号*812219)、“天鹰”(发动机号*055611)、白色(发动机号*607425)。
二、非机动车类
1.无号牌电动车:白色“爱玛”(车架号*181459)。
2.无号牌发生事故的电三轮车:“皖丰兰”(车架号*040233)。
3.无号牌也无法辨识电机号的电三轮车:2辆。
4.无号牌也无法辨识电机、车架、钢印号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车、自行车:共6辆 。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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