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我做起,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大辖区“野生长江鱼鲜”监管力度
执法人员在检查经营户经营情况。记者 张令琪 摄
从你我做起,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大辖区“野生长江鱼鲜”监管力度
本报消息 记者张令琪 实习生陈一蕊 通讯员周艳虹报道 “请出示你们的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7月15日,在一家水产摊位前,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正在查验该经营户是否有经营、销售江鲜野味等商品的行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在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内实行全面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为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贯彻落实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规定,近日,雨山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野生长江鱼鲜”专项检查,多措并举加大辖区“野生长江鱼鲜”的监管力度。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辖区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查看经营户的进货台账、销售记录;检查其是否采购、加工、销售“长江鱼鲜”;是否以“长江”“野生”等作为菜单、店招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经营者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同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向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宣传“禁食江鲜、保护长江”,扩大宣传覆盖面,督促其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雨山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5家、餐饮单位497余户,悬挂横幅、标语500余张,发现违规经营户83户,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目前,该局在辖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销售长江鱼鲜产品行为。雨山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市民,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保护长江,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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