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哈”车主真不少,小伙仅凭“拉车门”碰运气就屡屡盗窃得手
“马大哈”车主真不少,小伙仅凭“拉车门”碰运气就屡屡盗窃得手
不砸车窗玻璃,也不撬车门锁,仅随手拉拉车门“碰运气”,马鞍山一90后小伙凭借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盗窃方式竟然屡屡得手。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孔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时间回到2018年9月27日。当天下午3时许,孔某某在雨山区某银行网点门口闲逛时,趁着四周无人,随手拉了一下停在附近的一辆轿车车门,没想到居然把车门打开了,这让他既意外又惊喜。随即,孔某某钻进车内翻找,窃得1450元后立即匆忙离开了现场。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一个“拉车门”发财的念头在孔某某的脑海中萌发。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孔某某又先后来到雨山区教育局门口、十七冶医院对面、红旗中路曼迪新大药房门口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多次以“拉车门”的方式进入他人私家车内实施盗窃,窃得现金共计1900元。
在接到被害车主的报警后,民警通过察看停车场视频监控,研判分析后确认孔某某就是作案嫌疑人,于是将孔某某抓获。到案后,孔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孔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经追缴,被盗物品已全部返还给被害人,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将爱车当做“保险箱”,不要为图省事将现金以及贵重财物等放在车内,尽量将车停放在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将车停放在有视频监控覆盖的停车位上。车子停好后,一定要关好车窗、锁好车门,离开车子时最好养成拉一下车门的习惯,以确定车辆已锁好,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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