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启动“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和“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工作 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颜值
马鞍山市启动“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和“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工作
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颜值
本报讯(记者 余萍 通讯员 沈古新 张平)为加强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日前,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全市“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和“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工作。
据了解,此次创建工作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单位齐抓共管、经营业主共同参与的城市市容管理格局,为全市城市市容管理提供样板和标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效应,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管理精细化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和“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等工作。其中,“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的创建,由各责任主体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道路,对照标准进行管理,创建达标后由各责任主体申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将组织检查验收,验收达标进行命名授牌。“门前三包示范经营户”的评比,由各责任主体根据评比标准结合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授予“门前三包示范经营户”称号。
“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和“门前三包示范街”创建标准要求环境卫生整洁、立面清洁美观、市容秩序井然、建立“路长制”、规范犬只管理、严禁爆竹燃放。此外,“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创建的各类软件资料齐备规范,建立“门前三包”一路一档制度和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评比、有奖惩,“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在醒目位置粘贴或悬挂。
按照《实施意见》,4月21日至10月31日为创建实施阶段,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须与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各区域“门前三包”包保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形成良好互动机制;设立“门前三包”路长制告示牌并公布相关人员电话、“门前三包管理示范街”标准及举报电话;持续开展门前三包“红黑榜”通报机制。11月中下旬,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示范街区”检查验收工作,评比出一批“门前三包管理示范经营户”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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