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闯红灯、逆行、抢机动车道,拆除电动车加装遮阳篷(伞)…… 马鞍山警方开展行人、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皖江晚报 2020-04-17 09:32 大字

在金鹰路口,交警对市民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严禁闯红灯、逆行、抢机动车道,拆除电动车加装遮阳篷(伞)……

马鞍山警方开展行人、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马鞍山市的各个交通路口,电动车、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抢机动车道等违法乱象时有发生,困扰着市民的出行安全,与文明城市形象格格不入。

4月16日,按照全市文明创建长效管理部署要求,从严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在城区开展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攻坚战,对各类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严管。届时,全市每周组织开展2次统一行动,各大队每天自行确定3个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4月16日9时30分许,记者随交警来到雨山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采访。现场观察,该路口机动车通行有序,但在非机动车道上,有逆行的非机动车,还有几辆违法安装遮阳篷(伞)的电动车被交警拦停,交警现场对其实施拆除。10时10分许,记者来到湖南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交警花山大队的五名交警正在路口对10多起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理。

“类似的交通出行陋习和违法行为将成为攻坚阶段的重点整治内容。”据交警花山大队副大队长李家平介绍,按照“零容忍”的标准,全市每周将组织开展2次统一行动,各大队每天自行确定3个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格查处、制止和纠正各类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违法行为有:各类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严管严处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加大路面未上牌电动自行车路查,推进电动车登记上牌全覆盖;查纠电动车加装车篷(伞)违法行为;加强对封闭式载人三、四轮电动车路面禁行管理。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方式为两种,即罚款50元或警告;当事人现场缴纳罚款有困难的,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署《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承诺书》,并按照“参加文明劝导、微信朋友圈集赞”二选一的方式,现场实施“惩戒式”警告处罚。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开具《强制措施凭证》,通知当事人15日内到相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如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处罚,并以各种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图 记者 刘小庆 通讯员 秦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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