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住建局解读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压力等政策措施 多措并举保障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

马鞍山日报 2020-03-17 01:16 大字

1.问:住建领域企业关乎经济稳定和城市发展。对此,市住建局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疫情期间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积极行动,成立服务指导组,领导包保、分片包干,以电话、微信、网络、电子邮件及上门走访等形式“一对一”联系对接企业,并通过帮扶大走访、发放复工需求表等形式,了解企业应对疫情需求,开展针对性帮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等文件,并汇编成册进行“面对面”政策宣讲,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障碍,进一步保障马鞍山市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

2.问:由于马鞍山市建筑业企业大量务工人员来自外地,市住建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应对疫情期间外来务工人员返工难题?

答:针对马鞍山市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地分布情况,市建管处协助施工现场全面摸排有意愿外出农民工的情况,动员出发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时间出行,由政府和企业组织“点对点,一站式”包车服务。

具体流程是由城区(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区(开发园区)批准,采用包车方式集中接送市外员工返回的,包车费用市财政补贴50%。

同时,因疫情不能及时到岗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目前可由不低于相应资格人员替岗履责。

3.问: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疫情影响,造成建设工期延误,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市住建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筑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且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顺延工期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合理顺延。

4.问:目前部分建筑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资金紧张的难题,市住建局如何进行保障?

答:市住建局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缓解建筑业企业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一是按时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业企业垫付工程款,坚决杜绝新的工程款拖欠。条件允许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提前预支工程款。

二是防疫成本纳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要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三是积极兑现奖补资金。市住建局积极帮助企业落实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争取2019年财政支持建筑业发展的各类奖补资金提前兑现。

四是推行工程担保。大力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全面提升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新承揽建设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加大力度开展工程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帮助到期未返退的单位尽快办理返退手续,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五是开展银企对接。及时协调了12家金融企业,搭建线上银企对接平台,第一时间推送给企业,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5.问:在解决马鞍山市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的物资紧缺方面,有什么保障措施?

答:市住建局第一时间对马鞍山市的建筑业企业进行详细的摸排调查,统计各类物资缺口数量,积极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加强建材供应保障。全力帮助混凝土搅拌企业及时复工复产,积极协调原材料供货商,做好水泥、沙、石等材料供应,确保混凝土搅拌企业满负荷运转,保障复工建筑工地混凝土需求。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开辟拓宽采购渠道,解决建筑材料短缺问题。

二是加强防控物资保障。帮助企业积极协调联系专业生产口罩、消毒水企业,开拓采购渠道,通过团购、专车上门采购等方式积极购买紧缺的防疫物资。

6.问:对于今年上半年部分企业资质即将到期、资质延续难以办理的问题,市住建局如何解决?

答: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资质资格延续申请办理的公告》要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延续,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延续,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延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核准延续,到期未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可继续按延续申请。

7.问: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现场申报、审批存在困难,有哪些便利服务呢?

答:依托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不见面”申报和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要按照所属政务服务中心部署,全面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先行容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缴清相关费用,补齐相关手续。

8.问:对在防疫期间表现突出的企业,市住建局有何激励措施?

答: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防控措施到位、复工复产及时等表现突出的企业,市住建局予以通报表彰,计入良好信用记录,在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

(市住建局咨询服务热线:233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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