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发改委积极落实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 上月马鞍山市企业节约成本1160余万元

马鞍山日报 2020-03-17 01: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高文亮 通讯员 洪飞)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期,市发改委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宣传解读,简化审批流程,持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截至3月16日,全市2月份水电气抄表工作全部完成,严格执行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累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1160余万元。

“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覆盖面广、受众多,中小微工业企业、涉农企业、生产生活必需品企业尤为受益。”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虑到今年春节假期延长以及受疫情影响等因素,2月份全市企业水电气用量同比降幅较大,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力度持续加大,按照往年水电气用量,预计3月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2500余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水电气价格政策,市发改委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坚持“三从”工作法,推动政策落实再提速、再提效。申报材料“从简”。对能够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给予价格优惠政策,无需企业自行申报,由供水、供气企业在计收费用时直接给予价格优惠,期限为3个月;对能够判定符合非高耗能行业的,并且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由供电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直接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期限为2月至6月;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政策优惠,申报材料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一单式申报、一趟式办理”。审批流程“从优”。编印8项水电气价格政策清单,逐项绘制8幅申报流程图;在政策审批期限上,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做到1个工作日受理申报材料,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2个工作日兑现政策;在政策审批方式上,充分依托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兑现政策“从实”。与其他市直部门联合组建“四送一服”工作专班,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成立3个专项工作小组奔赴全市9个载体单位,积极指导落实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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