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银保监局出台十项举措保障企业居民生产生活 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合理延后受疫情影响人群住房按揭、信用卡还款期限
记者 张令琪 通讯员 张鹏
疫情防控阻击战进入关键时期,马鞍山市陆续有企业复工复产,针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市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了十项举措,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城乡居民生活。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动态掌握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缺口、信贷需求等情况,视情况对还款困难企业设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建立防控疫情应急物资、生活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第一时间满足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各保险公司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跨网点受理等模式实现快勘快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受疫情影响人群,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结合本地复工企业清单,综合运用新增授信、中期流贷、政策性专项贷款和转贷等工具,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对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目标,分支机构完成信贷计划,大型银行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20%。各金融机构要合理压降企业融资成本,落实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政策,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产业升级突破年”重点领域和因疫情灾害影响暂时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各保险公司要主动降低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鼓励适当延后保费缴纳时间。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提高抗疫期间金融服务效率。
《通知》中还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对疫情的风险预判,合理提高社会责任等非财务性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疫情期间,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设定硬性面拜访任务和业绩指标,不得以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解除代理合同或扣减相关既有固定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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