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
本报讯(本报记者) 2月10日,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提出明确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所属党员组织、参与聚餐、聚会、棋牌等聚集性活动的,要实行“一案双查”,除查处组织、参与者外,还要依规依纪追究其党组织及有关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全市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本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组织各种大型集会、经贸参展、培训学习、劳动招聘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违规组织上述活动的,党组织要及时劝导并报告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立即调查处置,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全市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做到不组织、参加聚餐、聚会、棋牌等聚集性活动。发现他人参加聚集性活动的,要主动劝导,对劝导不听的,要向上级组织及有关部门报告。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聚餐、聚会、棋牌等聚集性活动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规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的问题,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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