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台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程 工业企业复工,请收好这份“指南”
记者刘挺通讯员赵文翔杨胜
为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2月8日晚,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印发《马鞍山市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共分为五部分15条,对马鞍山市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列清单”“划重点”。
居住在重点疫情区域员工暂不返岗
根据《规程》,工业企业复工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完备防护物资及设施、必须开展全面消杀防疫和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在员工管理方面,《规程》明确,要制定复工复产计划,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要组织员工如实填报《疫情防控信息卡》,建立 “一人一卡一档”。
《规程》指出,要严格分类摸排,居住在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员工,暂不返岗;近两周内在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区有停留、旅行、居住史的员工,未返回马鞍山的暂缓返回。已返回的,自返回之日起隔离观察14天;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有过密切接触史的,纳入当地定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近两周内离开过本市的,自返回之日起隔离观察7天。严格隔离管理,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租住房屋的,应在租住房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企业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
马鞍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须报备履行“两项流程”: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可向县区、开发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其指定机构书面提交《复工申请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县区、开发园区及其指定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未批准复工的要说明原因及整改要求。
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根据《规程》,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必须实现健康检查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分散就餐管控到位和厂外活动掌控到位“四个到位”。
其中明确,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除特殊岗位外,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加强重点区域消毒管理,每天不少于2次。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需使用的必须采用全新风方式或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出差,确需出差的,返回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隔离管理。
在员工就餐方面,有食堂的集中供餐,没有食堂的集中订餐,均要分时供餐,独立分餐。按规定控制用餐座位间隔,禁止聚集用餐。此外,要求员工固定上下班线路,途中佩戴口罩,下班后直接回家,以减少在外时间。企业要采取建立员工钉钉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安排专人在群内每日抽查员工厂外活动情况。
《规程》还明确,要强化员工个人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三个落实”。其中,员工个人应主动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复工企业要将疫情防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所属县区、开发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企业复工实行属地管理,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扎实做好企业复工现场核查、审批等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由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立即责令其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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