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严禁哄抬疫情防控商品价格
本报讯(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王璨)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防止部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售罄缺货等情况,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1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禁止商家趁机哄抬疫情防控商品价格。
告诫书要求,商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实、守信经营。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告诫书明确要求商家不得存在以下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价格;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之机突击提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拒售、搭售经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
告诫书还要求行业协会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引导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告诫书也明确表示,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检查巡查力度,保持12315举报热线畅通,依法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 延伸阅读…………………………………………
召开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及价格规范会议
想尽办法调度物资 优先保障一线医疗机构使用
本报讯(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王璨) 1月26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及价格规范会议。全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单位、大型超市负责人20余人参加。
会上,市商务局公布了全市医疗系统、疾控系统物资需求清单,要求各药品经营单位主动认领任务,想尽办法调度物资,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计等按照“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优先保障一线医疗机构”的原则,并将每天采购、订货、库存等情况上报物资保障组。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药品经营单位将此次物资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配合物资保障组采购工作,绝不能在此时囤积物资、哄抬物价、随意涨价,一旦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严罚,同时呼吁各药品经营单位停止促销等集聚活动。
会上,各药品经营单位纷纷承诺,将尽快协调调配物资,听从防控指挥部安排,不随意囤积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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