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实行一案多查,举报最高奖励3000元 马鞍山市开展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陶建靖) 1月17日,记者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推进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春节期间,马鞍山市在主城区集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除开展全方位的禁放宣传工作外,禁放区政府、管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对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依法取缔非法销售网点,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加强对小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同时,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自建仓库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此外,应急管理部门将抓好禁放区禁售,限放区实名销售,坚决防止烟花爆竹销售死灰复燃。公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一律不得向禁放区发放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同时强化道路巡逻检查,加强对可疑车辆的盘查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对于违法燃放行为,马鞍山市将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街道社区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违法燃放高发区域的日常巡逻,对巡逻发现和市民举报的违法燃放行为迅速反应、及时查处,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予以处罚,实行一案多查,顶格处理。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一律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并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禁放管理,马鞍山市将对实名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首名举报人分别给予3000、2000、2000、1000、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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